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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施工索赔问题(建筑企业施工索赔问题汇总)

 

施工索赔的依据

1、施工索赔依据: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总结起来,即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惯例。

2、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索赔中最关键和最主要的依据,工程施工期间,发承包双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2)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在建筑工程领域,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障碍,从而引发索赔。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 《民法总则》为合同违约和侵权行为提供了基本法律原则,为处理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索赔提供了法律框架。

建筑工程索要赔付根据与方法?

《民法总则》为合同违约和侵权行为提供了基本法律原则,为处理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索赔提供了法律框架。 《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其次,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第三步,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工程若没有结算,当事人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当事人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及时起诉对方。若工程没有完工,可以申请法院对工程量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量及价格。

工程索赔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2、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内容: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

3、工程索赔的分类: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4、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分包费用,现场管理费,利润,还有机械使用费等,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索赔的这些费用大概就是以上几种,在工期索赔之前,发包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先向承包方送达工期索赔通知书。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包括哪些内容?(1)人工费。

5、工程索赔的范围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6、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述部分;(2)论证部分;(3)索赔款项(或工期)计算部分;(4)证据部分。

建筑工程索赔有哪些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要具备的条件如下: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发生;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经济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索赔若损害了他人或集体的财产、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可以要求索赔承担民事责任;若双方签订了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对另一方进行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有: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索赔事件性质分为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建筑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冯德清律师解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哪些

1、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2、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索赔是经常发生的,其主要原因有: 设计方面在工程施工阶段发生设计与实际间的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项目在工期、人工、材料等方面的索赔。施工合同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未能充分考虑和明确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致使施工合同在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3、第二,合同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例如“应抹平整”、“足够的尺寸”等,这样的词容易引起争议,因为没有给出“平整”的标准和多大的尺寸算“足够”。第三,建筑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4、首先是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等。再有是合同问题 ,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亦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其他原因 。


发布时间: 2024-08-17